江苏省溧水区城南片区文物资源区域评估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省溧水区城南片区文物资源区域评估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省溧水区城南片区文物资源区域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溧水区秦淮大道401号1207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5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WCG-GHJSSYB-2026-004
项目名称:江苏省溧水区城南片区文物资源区域评估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3.37万元
采购需求:
(1)本项目采购标的江苏省溧水区城南片区文物资源区域评估服务项目,分为A(党校西片区)、B(万达、泥巷片区)两个地块,面积分别约为1.38平方公里、4.91平方公里,总计约6.29平方公里。四至范围如下:A地块北至长安汽车有限公司溧水生产基地、南至无想山大道、西至204省道、东至珍珠南路;B地块北至门塘巷、南至无想山大道、东至246省道、西至致远路,开展文物资源区域评估工作。
(2)本项目拟分三个阶段实施,服务期限为120日历天(完成所有野外勘探事项,并取得江苏省文物局文物资源区域评估意见且纳入“南京市区域评估成果数据库”),分别为:一阶段万达片区40日历天、二阶段党校西片区40日历天、三阶段泥巷片区40日历天。
(3)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①按照《田野考古工作规程》开展详细的前期调查工作,确认文物资源区域评估作业条件;
②根据南京市文物局提供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情况,不可移动文物情况,结合地块区域历史文化信息,开工前编制科学合理的《文物资源区域评估工作方案》报送南京市文物局,经南京市文物局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方可开工。
③将《文物资源区域评估工作报告》、《文物资源区域评估意见》、附件图则形成规范的区域评估成果数据,通过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发送至南京市文物局进行备案确认,并经数据核查后纳入“南京市区域评估成果数据库”。
④如发现重要文物或历史遗迹,及时上报采购人及南京市文物局。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拟分三个阶段实施,服务期限为12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的财务报告或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考古发掘资质证书(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考古发掘领队证书或考古发掘项目负责人培训结业证书或考古发掘项目负责人岗前培训证明(提供有效的领队证书或培训结业证书或岗前培训证明及投标人为其交纳的截至采购文件发布之日的3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社保证明上若无二维码,需加盖主管部门印章。提供的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及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9.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投标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确定的期限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查询结果网页打印的形式提供证明)
三、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价格分 | 采用低价优先计算法,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即20分。其它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20小数点保留两位)。 | 20 |
2 | 主观分 | 50 | |
2.1 | 总体工作流程及实施方案 | 总体工作流程及实施方案清晰、完整、合理、可行、针对性强的得10分; 总体工作流程及实施方案较清晰、完整、合理、可行、针对性较强的得8分; 总体工作流程及实施方案基本清晰、完整、合理、可行、针对性不够强的得6分; 总体工作流程及实施方案不完整的得4 分; 未提供不得分。 | 10 |
2.2 | 实施进度计划 | 进度计划清晰、完整,保证措施针对性强的,得10分; 进度计划较清晰、完整,保证措施针对性较强的得8分; 进度计划基本清晰、完整,保障措施针对性不够强的得6分; 进度计划不够清晰,保障措施针对性不强的得4分; 未提供不得分。 | 10 |
2.3 | 重难点把握 | 对项目重难点把握清楚、对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解决对策切实可行得10分; 对项目重难点把握较清楚、对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解决对策较可行的得8分; 对项目重难点的把握基本清楚、对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解决对策基本可行的得6分; 对项目重点的把握不够清楚、对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解决对策可行性不够完整的得4分; 未提供不得分。 | 10 |
2.4 | 现场服务计划及措施 | 项目各阶段服务计划详细全面、周到,合理可行,人员配置合适,具体措施得当、安排及时合理,满足采购文件需求的得10分; 现场各阶段服务计划较全面、周到,较合理可行,人员配置较合适,具体措施较得当、安排较合理,较满足采购文件需求的得8分; 现场各阶段服务计划基本全面、基本合理可行,人员配置基本合适,具体措施基本得当、安排基本合理,基本满足采购文件需求得6分; 现场各阶段服务计划不够完整的得4分; 未提供不得分。 | 10 |
2.5 | 后续服务承诺及协调配合 | 后续服务承诺及协调配合(包括但不限于评估现场服务计划、与采购人和其它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后续服务的人员安排、项目全过程服务承诺): 服务协调方案和承诺得当的得10分; 服务协调方案和承诺较得当的得8分; 服务协调方案和承诺基本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得6分; 服务协调方案和承诺较差的得4分; 未提供不得分。 | 10 |
3 | 客观分 | 30 | |
3.1 | 企业业绩 | 投标人自2021年5月1日以来承担过文物评估服务或考古挖掘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得9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为准。提供的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及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 9 |
3.2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文博类副高级技术职称的得2分,具有文博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5分,最高得5分。(提供有效职称证书及投标人为其交纳的截至采购文件发布之日的3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社保证明上若无二维码,需加盖主管部门印章。提供的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及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 5 |
3.3 | 项目组成员 | 1、除项目负责人外,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勘探技术人员中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考古发掘领队(或考古发掘项目负责人培训结业或考古发掘项目负责人岗前培训证明)证书且具有文博类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有1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9分。(提供有效的领队证书或培训结业证书或岗前培训证明、职称证书及投标人为其交纳的截至采购文件发布之日的3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社保证明上若无二维码,需加盖主管部门印章。提供的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及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除项目负责人、勘探技术人员外,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其他人员达到3人的得基本分3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人加1分,最多加2分,本项最高得5分,少于3人的不得分。(提供投标人为其交纳的截至采购文件发布之日的3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社保证明上若无二维码,需加盖主管部门印章。提供的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及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注:勘探技术人员与项目组其他人员不可兼得,即本项第1和第2点同一人员不重复得分,如出现同一人员按第1点得分。 | 14 |
3.4 | 设备设施 |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投入的设备具有:数码照相机、手持GPS、考古测量型RTK、无人机,每少提供1个扣1分,扣完为止。(提供购买该设备的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发票抬头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不得分。未提供或租赁的不得分) | 2 |
四、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6年05月12日上午09:00至2026年05月18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获取方式:
(1)网上报名:供货商需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注明被授权委托人电话及邮箱)、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提供扫描件)及标书费转账成功截图(四者缺一不可)一起发送至1239352610@qq.com邮箱
(2)资料费200元,需转账(收款单位:南京溧水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缴款账号:72220122000018214;开户行:宁波银行溧水支行,需备注投标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
(3)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将过邮箱发放电子招标文件,纸质招标文件如需要,可至南京市溧水区秦淮大道401号1207办公室领取。
五、响应文件提交
4.1响应文件接受开始时间:2026年05月22日14点(北京时间)
4.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4.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南京市溧水区秦淮大道401号十二楼1205会议室。
六、开启
5.1时间:2026年5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南京市溧水区秦淮大道401号十二楼1205会议。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7.1 响应文件份数: 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标书一份,U盘;响应文件电子版中必须包含响应文件的全部内容,不得加密,所有文档、图表等采用PDF格式或WORD格式),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7.2 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7.3 响应文件提交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出席。
7.4 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7.5 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招标人: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溧水区秦淮大道401号
联系人:赵工
电话: 025-562250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溧水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秦淮大道401号
联系人: 倪工
电话:18115128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