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1收费站口道路安全评估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341收费站口道路安全评估
建设单位(章):南京溧水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发放日期:2017年10月17日
第一章 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341收费站口道路安全评估
2、响应性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3、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4日9:45
4、递交地点:南京溧水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5、响应性文件接收人:南京溧水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6、开标时间:2017年10月45日9:45
7、开标地点: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庆丰路2号305室)
届时请参加竞争性谈判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立鹏
联系电话:18662725568
第二章 招标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次邀请招标中所述项目。
2、工程概况
安徽马鞍山博望区交运局来函申请在S341收费站西侧约150米处中分带开口,便于安徽方向来车驶入博望工业园区普陀山路。
3、承包单位条件
公路行业设计甲级、公路咨询丙级。
二、响应性文件的组成
响应性文件应采用A4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主要包含以下几个部分内容:
1、商务部分,主要包括投标申请及声明(附件一)、授权委托书(附件二)、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报价部分,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三、投标报价说明
1、承包单位根据所提供的工程量报出固定总包干价。
2、报价应是本次邀请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投标人需要踏勘现场,查看工程周围环境及场地条件,此部分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的报价应视为使安全评估报告通过评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不接受任何理由的费用增加。
3、本项目设最高限价,报价高于9万元将视为弃标。
四、响应性文件递交
1、响应性文件应于邀请招标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密封递交至指定的地点,逾时视为自动放弃。
2、响应性文件需提供指定的份数,且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投标单位的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
(1)逾期送达的;
(2)响应性文件少于指定份数,或未密封的;
(3)响应性文件中的投标申请及声明未加盖承包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印章(签字)的;
(4)承包商名称或项目负责人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不一致的;
(5)改变邀请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的;
(6)经评标小组认定承包商以低于成本价报价,恶意竞争的;
(7)响应性文件中提出发包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