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区天生桥大道以南、南方新城A以西地块临时用地招租公告

2025-06-10 11:17:42 lscjjt 87

溧水区天生桥大道以南、南方新城A以西地块临时用地招租公告

集团研究决定溧水区天生桥大道以南、南方新城A以西的国有建设用地地块作为临时用地进行公开招租,相关内容具体如下:

一、标的情况:

1、坐落位置:溧水区天生桥大道以南、南方新城A以西

2占地面积():9亩(以实际租赁使用面积为准)

3、出租用途:临时用地

4、地块现状:空地(水泥地面、地块四周有镂空围栏)

二、租金底价及支付方式:

1、租金价格:1万元整/亩/年以实际租赁使用面积进行计算。

2、租赁年限:12个月(到期可以续签)

3、租金支付期限方式:先付后用(年付)

4、押金:9万元

三、招租方式:

报名时间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采取现场书面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加价幅度不低于0.1万元/年/轮,下一轮竞价必须高于上一轮最高价,轮数无限制(每轮1分钟)。

四、报名时间2025611—20256159:00-11:30;14:00-18:00

五、报名地点:溧水区秦淮大道401号城建集团12楼1209室

六、报名材料: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办理委托书(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七、竞价时间2025617上午10点(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八、竞价地点:溧水区秦淮大道401号城建集团12楼1212

、报名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无不良记录

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十、竞标保证金

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者需在报名时间结束前缴纳竞标保证金9万元,承租方中标后竞标保证金转为押金;放弃或不中标者,出租方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该地块如遇政策调整、规划调整的,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对此,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2、承租方须在确定承租资格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临时用地租赁合同》,若未签订,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出租方将本地块按现状整体出租给承租方,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用于非法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2、承租方不得开展任何可能导致地块污染的行为(如汽修服务等),同时必须符合城建、环保、规划等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3、合同到期或解除后,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出租方收购或补偿承租方自置的装修或任何设备设施。

4、场地使用期满或合同解除一个月内,承租方须自行拆除租赁范围内的临时设施,恢复至地块原状并交还给出租方经出租方验收合格后,出租方无息退还承租方的押金。

、联系方式:先生,电话:025-56203727/18012939061

、监督电话:025-56202890

附件1:报名表

附件2:声明

附件3:授权委托书

附件4:保证金交易账号

附件1、2、3、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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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6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