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溧水2022G04地块地产开发项目地质勘察询价公告
1. 询价条件
南京吉溧开发置业有限公司 作为建设单位的 NO.溧水2022G04地块地产开发项目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 溧审批投备〔2023〕913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49616万元,现已落实。本次针对本工程 地质勘察 标段采用询价方式实施,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报价响应。
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受询价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询价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地质勘察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溧水区致远路以西、高平大街以北、随园路以东、幸庄路以南
2.3 工程类型: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地面积93518.53㎡,1.0<容积率≤1.6,建筑高度≤60米,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
2.5 勘察合同估算价:50.4万元
2.6 勘察及相关服务范围:
勘察范围包括:根据设计院提出的勘探要求及勘察布点图,对该工程进行详细的施工勘察(具体详见勘察要求及勘察布点图);协助招标人完成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最终取得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配合工程设计和施工验收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勘察(检测)服务期:4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随附询价响应文件中):
(1)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含)以上;
(3)具备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提供有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随附询价响应文件中)
投标人必须提供:①项目组人员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②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3年8月至2024年1月)投标人为项目组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若事业编制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社保证明材料。以上①②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随附询价响应文件中,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3.3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3.4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询价文件获取时间:自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19日,每个工作日09:00至17:00(不含节假日)。
4.2 询价文件获取方式:
(1)请各投标人将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扫描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1694979285@qq.com并电话代理机构确认,代理机构核实材料后,将本项目询价文件电子版发送至各投标人电子邮箱;如携带资料不全将会被拒绝获取询价文件;
(2)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389号凤凰和睿大厦13楼;
(3)询价文件获取费用:每套询价文件费用为500元,售后不退。
5、询价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21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南京市溧水区秦淮大道401号城建集团大楼14楼1407。纸质文件递交。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2月21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南京市溧水区秦淮大道401号城建集团大楼14楼1407。
7. 资格审查办法
7.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7.2 本工程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勘察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勘察业绩。具体要求为:/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 评标办法
本次询价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法。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询价公告在江苏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tb.com/)、溧水城建集团官网(http://www.lsqcjjt.com/)等媒介上发布。
9.2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19日止。
10. 其他
10.1 标后监管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投资项目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溧委办发〔2021〕59号)、关于印发《溧水区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标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溧招管〔2023〕1号)及城建集团项目发包流程及标后管理相关办法。
10.2 勘探前需提供勘探方案经建设单位审核通过后再行实施。
10.3 项目分期建设,存在二次进场,投标人自行考虑投标报价,不另计算费用。
10.4 勘察点布置符合GB 50021-2001(2009版)中的要求和规定。
10.5 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0.6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和延续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审批〔2023〕579号)文件要求:
(1)省、市级许可的企业资质延期和延续:许可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6月29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
(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要求,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不在延续范围内。此类资质有效期于2024年6月29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到2024年6月30日,并在省、市级许可资质延续后的相应资质证书上予以单独标识有效期。期间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11. 现场踏勘
投标人须先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环境、道路、周边管线、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之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成本增加或服务期延长等申请一律不予认可。
12. 联系方式
询价人:南京吉溧开发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秦淮大道401号城建集团大楼
邮编:210000
联系人:汪工
电话:025-56225811
传真:/
代理机构: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389号13楼
邮编:210000
联系人:高瑾
电话:025-57026782-249;13813989563
传真:025-8465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