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和家园、湖韵A、南堡翠城等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项目服务询价公告
南京吉溧开发置业有限公司的锦和家园、湖韵A、南堡翠城等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项目服务将采用询价的方式选择承包人,项目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报价。
一、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锦和家园、湖韵A、南堡翠城等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项目服务。
2、项目地点:溧水区。
3、发包类型:服务类。
4、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名称 | 用地/亩 | 建筑面积/m2 | 项目完成度(%) | 水土保持方案类型 | 工作内容 | 标段 |
锦和家园 | 48.81 | 90901.19 | 100 | 报告书 | 设施验收报告编制 | 一标段 |
湖韵A | 53.54 | 101624.53 | 100 | 报告书 | 设施验收报告编制 | |
南堡翠城 | 77.50 | 157531.07 | 100 | 报告书 | 设施验收报告编制 | |
秀园西苑二期 | 92.45 | 187524.74 | 80 | 报告书 | 设施验收报告编制 | |
中山水苑 | 72.89 | 97139.31 | 100 | 报告书 | 设施验收报告编制 | 二标段 |
秀园西苑三期 | 67.66 | 121312.59 | 80 | 报告书 | 设施验收报告编制 | |
天生华府 | 74.13 | 150305.17 | 100 | 报告书 | 设施验收报告编制 | |
天生华都 | 272.58 | 306579.74 | 90 | 报告书 | 设施验收报告编制 | |
锦和二期 | 94.13 | 214548.56 | 90 | 报告书 | 设施验收报告编制 | |
屏溪佳苑二期 | 155.17 | 213536.12 | 80 | 报告书 | 设施验收报告编制 |
5、控制价:一标段:12万元整(一口包干价);二标段:28万元整(一口包干价)。
6、发包范围及内容包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南京市水土保持办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完成下列工作内容: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根据相关水土保持方案、监测数据及有关项目资料为本项目一标段、二标段所涉及工程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组织发包人及参建各方参与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确保通过专家评审及验收,验收专家评审费已包含于投标总价中,并配合发包人完成自主验收材料报备水行政主管部门事项。
7、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完成之日止。
二、发包方式:询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等级范围: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8月1日(含)以来承担并完成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的业绩(包括总合同内包含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的项目)。(提供合同及相对应项目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验收证明材料是指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所提供业绩的水土保持设施完成自主验收报备的证明,二者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及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投标人承诺不因疫情影响、自然灾害、社会异常事件等不可抗拒因素延迟或放弃服务工作,并承诺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所有服务工作并提交成果,无故放弃中标或中途终止履行合同的单位,一年内均不得参与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各部门、子公司的其他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4、本次发包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5、本次发包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同时不接受一年内(2021年8月1日至今)无故放弃中标或中途终止履行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各部门、子公司的其他项目的单位或被列入主管部门、子公司禁入名单内的单位。
四、发包文件的获取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网站(http://www.lsqcjjt.com/)查看公告,并于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投标。
五、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根据相应招标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满足发包公告要求;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其他要求
1、未按公告要求准备报名资料、缴纳标书费用、完成报名的一律不予提供发包文件。
2、未按要求完成报名的,发包人将拒绝其投标。
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及返还:一标段投标保证金0.24万元整,二标段投标保证金0.56万元整;交纳办法:从投标单位基本存款账户转(汇、存)入,开户行:宁波银行溧水支行,账户名称:南京溧水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账号: 72220122000018214 ;投标保证金返还时间:未中标单位,自发布中标公告后7日内返还;中标单位,自签订合同后15日内返还。
4、根据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同一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监测机构不得承担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工作,故已中标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的单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或参与评标。
5、投标人承诺不因疫情影响、自然灾害、社会异常事件等不可抗拒因素延迟或放弃服务工作,并承诺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所有服务工作并提交成果,无故放弃中标或中途终止履行合同的单位,一年内均不得参与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各部门、子公司的其他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6、本次招标共分两个标段,分别为上述一标段,二标段,并按以上标段顺序依次进行开评标。投标申请人可以同时报名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在前面标段开标后,可参与下一标段评标,但不得再次中标;
7、每个小区单独签订合同、单独付款,每个小区合同价按中标价均摊计入。
八、获取发包文件时间及方式
1、获取发包文件时间: 2022 年 08 月 22 日至 2022 年 08 月 23 日止,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周末、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招标文件为电子文件,100元/份,售后不退。请在截止时间前报名,否则一律拒绝报名。
2、网上报名:投标单位需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注明被授权委托人电话及邮箱)、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提供扫描件)及标书费转账成功截图(四者缺一不可)一起发送至453254892@qq.com邮箱,标书费需转账(收款单位:南京溧水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缴款账号:72220122000018214;开户行:宁波银行溧水支行,需备注投标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
九、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5日上午11:00。
2、投标书快递至: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溧水区秦淮大道401号人力资源市场大楼12楼1207办公室)。
十、联系方式
地 址: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溧水区秦淮大道401号)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025-56225019 18115128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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