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区无想水镇景区运营车辆采购项目询价公告(第二次公告)

2020-12-08 14:21:28 lscjjt 8

南京溧水无想水镇景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溧水区无想水镇景区运营车辆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告)将采用询价的方式选择承包人项目所需资金来源现已落实,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报价。

一、项目概述与发包范围

1、项目名称:溧水区无想水镇景区运营车辆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告)

2、项目地点:南京市溧水区。

3、发包类型:货物类。

4、控制价:70万元(包含税费,运费,调试费等全部费用,车辆详细情况见询价文件)。

5、发包范围及内容包括:采购景区观光车3辆,警用巡逻车1辆,厢式配送车2辆,垃圾转运车2辆,电动消防车1辆,合计9辆

6、工期:20天

二、发包方式:询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合法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2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50万元及以上的3A及以上景区电动观光车供货业绩 (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相应景区等级证明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及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发包文件的获取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网站(http://www.lsqcjjt.com/查看公告、下载询价文件,并于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

五、资格审查办法

根据相应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满足发包公告要求;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法。

七、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16日上午11:00。

2、投标书递交至: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溧水区秦淮大道401号人力资源市场大楼12楼1207办公室)。

八、联系方式

   址: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溧水区秦淮大道401号)

人: 夏工

联系电话:025-56225019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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