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溧水区2020年避难场所改造项目设计服务 询价公告(第二次公告)
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关于溧水区2020年避难场所改造项目设计服务将采用询价的方式选择承包人,项目所需资金来源现已落实,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报价和谈判。
一、项目概述与发包范围
1、项目名称:溧水区2020年避难场所改造项目设计服务。
2、项目地点:南京市溧水区团山公园、三山湖公园、溧水中等专业学、实验小学崇文路校区、石湫街道、东屏街道、洪蓝街道、白马镇、晶桥镇、和凤镇内。
3、发包类型:服务类。
5、控制价:84万元(一口价包干)。
6、发包范围及内容包括:包括避难场所的现场实测、可研报告、能评、环评的编制、方案设计、组织并通过专项方案审查、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如需要)以及全过程设计跟踪。设计应满足应急状态下的应急医疗救护区,应急物资储备区,应急水源储备区,篷宿应急管理区,应急篷宿区规划,应急交通规划,应急医疗救护规划,应急供电、应急供水、应急消防、应急厕所、应急淋浴、应急监控、应急污水处理等内容。全过程设计跟踪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
7、工期:10日历天。
二、发包方式:询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5月1日以来,在江苏省内承担过固定级或中心级或固定级(含中心级)应急避难场所设计项目(提供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两者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4、项目负责人社保要求: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9年10月-2020年3月)投标申请人为其投标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社保证明原件并装订入标书,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注: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其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四、发包文件的获取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网站(http://www.lsqcjjt.com/)查看公告并自行下载询价文件,并于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
五、资格审查办法
根据相应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满足发包公告要求。
六、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法。
七、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月 1 日上午11:00。
2、投标书递交至: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溧水区秦淮大道401号人力资源市场大楼12楼1207办公室)。
八、联系方式
地 址: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溧水区秦淮大道401号)
联 系 人:夏工
联系电话:025-56225019
传 真:/
GCSJ-JPGS-2020-005溧水区2020年避难场所设计服务询价公告及发包文件(第二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