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公安分局桩基检测招标公告
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公安分局新建业务技术楼桩基检测项目
招标文件
建设单位(章):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发放日期:2018年1月3日
招标文件
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对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公安分局新建业务技术楼桩基检测项目采用招标的方式发包,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一、标段名称及概况:
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公安分局新建业务技术楼桩基检测,具体内容见附件。
二、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为附件表格单价,价格包含完成所有检测报告所需要的全部费用,报价不执行附件中单价的单位将拒绝接收响应性文件。
2、报价应是本文件所确定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3、合同价款中包括招标文件范围内的一切风险,所有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决算时不予调整,自主确定是否参与投标。投标人一旦参与投标并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即认为投标人已接受招标人确定的合同价,在检测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合同价款。如投标单位报价和本合同价不一致,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摇号。
三、抽签与摇号:
1、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抽签及摇号。
(1)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必须持身份证、授权代理人还需要携带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原件到达开标现场参加签到和抽签活动,招标人当场核验其身份,符合要求的方可参加抽签,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抽签(授权代理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授权代理人一致)。
(2)投标人在规定的签到和抽签截止时间前未到达抽签现场的投标人,按自动放弃投标申请处理。
2、摇号程序:
(1)招标人宣布摇号会议开始;
(2)招标人介绍参加摇号会议的单位及有关人员;
(3)投标人推选代表检查号码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当众将代表投标申请人的号码,放入摇号箱内摇乱号码(签到多少投标申请单位,放入多少对号码球);
(4)招标人仅摇出一名中标候选人,即第一个摇出球的号码对应抽签号码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5)摇出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不参加后续标段的摇号;
(6)本标段摇号会议结束。
四、相应性文件要求
1、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 1 月9 日17 时30分;递交地点: 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溧水区中山东路59号108办公室);响应性文件接收人:宋家骏。
2、开标时间:2018年 1 月 10 日9时30分
3、响应性文件需密封递交,未密封的废标。
四、评审标准
摇号产生的第一承包候选人,确定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一旦确定将不参加后续的项目摇号。(即同一单位只能中一个标段)
五、附件 (见下)
六、投标人应认真踏勘施工现场,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因素,且投标人应对自行获得的资料、信息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因此所需费用自行承担
七、一旦投标人中标,中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业主要求及现场情况为由而提出额外的赔偿、补偿、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
八、联系人:宋家骏 联系电话: 1895208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