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区自来水有限公司抑尘车采购项目询价公告(第二次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自来水有限公司的溧水区自来水有限公司抑尘车采购项目将采用询价的方式选择承包人,项目所需资金来源现已落实,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报价。
一、项目概述与发包范围
1、项目名称:溧水区自来水有限公司抑尘车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南京市溧水区。
3、发包类型:货物类。
4、控制价:15万元(一口价包干,不含上牌、保险费用)。
5、发包范围及内容包括:抑尘车一台。
6、工期:20天。
二、发包方式:询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汽车制造商,且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在南京地区有售后服务场所且对本项目进行售后服务承诺(如售后服务场所为自有,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售后服务场所为租赁,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委托第三方售后服务机构的,提供委托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售后场所证明及服务承诺函二者缺一不可,若提供的材料不能反映相关内容的,视为未提供)。
(3)投标人需提供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1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认证证书(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需提供2018年度国家轿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多功能抑尘车的检验报告(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本次发包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本次发包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四、发包文件的获取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网站(http://www.lsqcjjt.com/)查看公告、下载询价文件,并于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
五、资格审查办法
根据相应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满足发包公告要求;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法。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9日上午11:00。
2、投标书递交至: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溧水区秦淮大道401号人力资源市场大楼12楼1207办公室)。
八、联系方式
地 址: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溧水区秦淮大道401号)
联 系 人:孙工
联系电话:025-56225019
传 真:/
HWCG-ZLSGS-2019-015溧水区自来水有限公司抑尘车采购项目询价文件及公告(第二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