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珠路道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询价公告
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珍珠路道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将采用询价的方式选择承包人,项目所需资金来源现已落实,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报价。
一、项目概述与发包范围
1、项目名称:珍珠路道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编制。
2、项目地点:溧水区。
3、发包类型:服务类。
4、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位于珍珠路道路,珍珠桥位于护城河,明珠桥位于一干河范围内。
5、控制价:30万元(其中每座桥梁10万元,共计2座桥梁;每个排口2.5万元,共计四个排口)。
6、发包范围及内容包括:包括珍珠路道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范围内明珠桥及珍珠桥的工程防洪评价咨询服务,防洪评价报告编制:①编制防洪评价报告书并提交送审稿,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过程中出现的修改意见,完成最终报批稿并取得批复文件(合同费用包含文本编制费、调查费、会场租赁费、专家评审费等、含出版印刷费、专家咨询费为取得批复的所有费用)②配合并参加相关各种汇报会、论证会、配合工程设计等工作,并按合同要求完成有关后续服务工作,并承担相关的所有费用。
7、工期:20日历天。
二、发包方式:询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司公章);
(2)具有水利工程咨询乙级(含)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司公章)。
2、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3、本次发包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4、本次发包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四、发包文件的获取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网站(http://www.lsqcjjt.com/)查看公告、下载询价文件,并于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
五、资格审查办法
根据相应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满足发包公告要求;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法。
七、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9月11日上午11:00。
2、投标书递交至: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溧水区秦淮大道401号人力资源市场大楼12楼1207办公室)。
八、联系方式
地 址: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溧水区秦淮大道401号)
联 系 人:孙工
联系电话:025-56225019
传 真:/
FWCG-GCB-2019-030珍珠路道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询价文件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