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区市民中心项目窗帘采购及相关服务 竞争性谈判公告
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溧水区市民中心项目窗帘采购及相关服务将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择承包人,项目所需资金来源现已落实,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报价和谈判。
一、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1、标段名称:溧水区市民中心项目窗帘采购及相关服务。
2、工程地点:南京市溧水区。
3、发包类型:货物类。
4、发包价:102.2264万元(一口价包干)。
5、服务范围内容包括:市民中心1~5楼室内办公室窗帘(含设备制作及安装),详细清单见招标文件。
6、工期:50天。
二、发包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资格,其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应具有权威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检测报告:阻燃等级B1级及以上(提供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价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13年9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含)以上的窗帘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完工证明(可以为甲方证明)原件,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如果合同不能反映相关信息,可以提供甲方出具的能够证明相关信息的证明原件(装订进投标书),合同原件备查)
4、投标人须在南京市地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及人员配置,如售后服务机构是委托第三方机构,需提供双方签订的委托协议、机构场所及人员配置等相关证明材料审查。(售后服务机构场所需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人员配置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其他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
(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窗帘质保期一年,承诺1个小时内响应甲方到场维修服务要求;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溧水区政府网站(http://www.njls.gov.cn/xwzx/xwzx/gsgg/)及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网站(http://www.lsqcjjt.com/)查看公告并于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并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资格审查办法
根据相应招标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法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18年10月9日至2018年10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17: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南京溧水区中山东路59号220办公室。
3、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资料: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及介绍信(被授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报名资料使用A4纸,必须加盖公章,报名资料不退还,未报名登记的投标人发包人将拒绝其投标。
八、联系方式
地 址: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山东路59号)
联 系 人:孙工
联系电话:025-56205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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