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区市民中心项目门庭厅墙面浮雕设计制作 竞争性谈判公告
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溧水区市民中心项目门庭墙面浮雕设计制作将采用进行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择承包人,目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报价。
一、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1、标段名称:市民中心项目门庭墙面浮雕设计制作。
2、工程地点:南京市溧水区。
3、发包类型:货物类。
4、发包价:169.52万元(一口价包干)。
5、服务范围内容包括:市民中心门厅主背景墙面一幅主题浮雕设计制作,浮雕面积130.4平方米(铜雕),高度16米,宽度8.15米,现有至完成面。
6、工期:65日历天(方案定稿后)。
二、发包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资格,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雕塑设计或艺术品设计的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8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含)以上雕塑项目业绩或具有全国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颁发的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原件备查;或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15年8月1日以来承担过雕塑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原件备查)
4、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以兼得。
5、其他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
(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雕塑作品质保期两年,响应2个小时内到场维修服务;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溧水区政府网站(http://www.njls.gov.cn/xwzx/xwzx/gsgg/)及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网站(http://www.lsqcjjt.com/)查看公告并于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并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资格审查办法:
根据相应招标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法。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18年8月30日至2018年9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17: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南京溧水区中山东路59号220办公室。
3、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资料: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及介绍信(被授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报名资料使用A4纸,必须加盖公章,报名资料不退还,未报名登记的投标人发包人将拒绝其投标。
八、联系方式
地 址: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山东路59号)
联 系 人:孙工
联系电话:025-56205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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