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外环路(无想山段)、尚书路及幸庄路地质勘探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 南外环路(无想山段)、尚书路及幸庄路地质勘探咨询服务项目
建设单位(章):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发放日期:2018年6月25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
第二部分 谈判文件
一、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
二、竞争性谈判须知
三、评审的程序和原则
四、拟签订的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谈判响应书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发包人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四、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资料
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
招标公告已由发包人在南京溧水区政府网站(http://www.njls.gov.cn/xwzx/xwzx/gsgg/)及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网站(http://www.lsqcjjt.com/)查看公告并于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并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第二部分 竞争性谈判文件
一、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南外环路(无想山段)、尚书路及幸庄路地质勘探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 |
2 | 发包单位: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部门:工程部 地址:南京溧水区中山东路59号220办公室 |
3 | 发包方式:竞争性谈判 |
4 | 最高限价:25.08万元其中,南外环路(无想山段)地勘孔最高限价3500元/每孔计算,共计60个孔;尚书路及幸庄路地勘孔最高限价1200元/孔,尚书路钻孔14个,幸庄路钻孔2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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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建设内容及规模:南外环路(无想山段)、尚书路(南方新城至金龙西路路段)及幸庄路(体育公园路至S246路段)红线范围内地质详勘,地质钻孔、取样、试验、材料收集整理、查明有无影响工程稳定性的不良地质现象等提交详细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完成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审查等工作,最终取得《勘察成果审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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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 乙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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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是否接受联合投标:不接受 |
8 | 投标人提出疑问或澄清的截止时间:2018年6月29日17时30分 |
9 | 踏勘现场:不组织 |
10 | 投标书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
11 | 投标书递交至: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溧水区中山东路59号220办公室)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 7 月2日上午10:30 联系电话:025-56205789 |
12 | 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3)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发包人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4)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资料 |
13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
14 | 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要求:投标人的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到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未按要求携带上述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
15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不超过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
二、竞争性谈判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所述的检测项目。
2、本次招标方式及投标人资质要求
2.1 本次招标采取竞争性谈判招标方式。
2.2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3 发包人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的特定条件。具体见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投标费用
3.1 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4、报价
4.1投标报价人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及要求的内容和格式,提交完整的报价文件。
4.2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应结合现场踏勘情况,报价包括完成所有工序工作内容的全部费用。
4.3投标人应以“元”为投标报价的基本单位,投标人应在报价表上标明发包内容的单价和总价。如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如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时,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如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4.4本项目为综合单价,投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后价格不予调整。
(二)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5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没有满足本谈判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谈判文件的答疑、解释
6.1 投标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对谈判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解释。
6.2 投标人对招标书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日3天前按招标公告或须知前附表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如书面文字、传真等)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对在此规定时间以前收到的、且需要做出澄清的问题,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解答内容将送达或公示(城建集团网站)告知所有参与投标单位,且无需说明问题的来源。
7 谈判文件的修改
7.1谈判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修改澄清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7.2 为使投标人有充分时间对谈判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或由于其他原因,发包人在投标截止日3天前可以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三)投标书的编制
8 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8.1 投标人的投标书以及投标人与发包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须使用中文。
8.2 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书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9 谈判响应书构成
9.1 投标书应包括下列全部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发包人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4)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资料
9.2投标书采用A4规格纸编制并按以上顺序打印装订成册且密封。
9.3投标书的内容及格式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三部分。
9.4 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书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书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9.5 投标人不得在未征得发包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对招标书的格式、条款和技术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