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区南外环路连接线规划咨询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8-05-03 17:21:42 lscjjt 7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

    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对溧水区南外环路连接线规划咨询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发包。

1、标段名称及概况:项目起点位于秦淮大道和南外环路交叉口,终点位于现状县道X105,全长约4km。

2、竞争性谈判保证金:无。

3、响应性文件份数:壹份

4、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20185410时00分;递交地点: 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溧水区庆丰2305会议室);响应性文件接收人: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谈判时间:20185410时00分;谈判地点: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溧水区庆丰2305会议室)

届时请参加谈判的单位法人(需携带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原件和身份证)参与谈判。

6、谈判其它费用:

6.1 技术服务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招标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2 本次招标方不收取任何费用,请技术服务商予以关注。

7、请务必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仔细认真地阅读,随后对现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参与竞争性谈判的投标人负责,不集中答疑。投标人疑义可在2018427日下午18:00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子邮件等)向发包人提出。

8、控制价:

报价不得高于28万元,研究范围统筹考虑,不再计费用;包括报告编制、差旅调研、出版、评审及管理费用等。

 

 

 

 

 

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适用于竞争性谈判中所述项目的全部内容。

2、工程概况

项目起点位于秦淮大道和南外环路交叉口,终点位于现状县道X105,全长约4km。

3、投标单位要求: 

3.1、申请人资质类别: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企业业绩和信誉要求: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编制失误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3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甲级资质(请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谈判文件的组成

1、谈判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修改澄清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2、接受邀请的投标单位在收到谈判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2018427日下午18时之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子邮件等)向发包人提出,发包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解答内容将送达所有参与竞争性谈判的投标单位。

三、响应性文件的组成  

响应性文件应采用A4规格纸编制装订并密封,密封袋主要包含:谈判申请及声明(附件一)、授权委托书(附件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

四、报价要求  

1、报价应是本谈判文件所确定溧水区南外环路南延规划咨询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报告编制、差旅调研、出版及管理费用等所需一切费用,同时应提供后续工作的相关服务)。

2、本项目设最高控制限价:报价不得高于28万元,否则将拒绝接收响应性文件。

五、响应性文件递交  

1、响应性文件应于竞争性谈判邀请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密封递交至指定的地点,逾时视为自动放弃。  

2、响应性文件需提供指定的份数,且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投标单位的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 

1)逾期送达的;  

2)响应性文件少于指定份数,或未密封的;  

3)响应性文件中的谈判申请及声明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印章(签字)的;  

4)投标人名称或项目负责人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不一致的; 

5)改变谈判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的;

   6)经谈判小组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报价,恶意竞争的; 

7)响应性文件中提出发包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8)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六、谈判  

1、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时间截止后,由建设单位组成的谈判小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分别与投标人进行谈判。  

2、谈判小组由建设单位代表3人(含)以上组成。

 3、谈判程序  

1)谈判小组当众拆封各单位的响应性文件,并公布报价等主要内容;

2)谈判小组审阅各单位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

3)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所有投标单位进行谈判;

4)谈判小组根据响应性文件请各单位作最后报价;

5)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4、评审标准  

本次谈判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成交法确定中标单位。每家第二次报价不允许超过第一次报价,否则废标。若第二轮报价出现价格相同的情况,采用抽签确认。

七、合同授予  

1、发包人向成交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该通知书将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成交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合同。

3、付款方式:

项目设计款项的支付:

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项目启动金;

2)提交初步成果支付合同总价的30%;

3提交最终成果且甲方认可后支付合同总价的50%;

4)一年后付尾款质保金(合同总价的10%);

注:组织专家评审会的评审费用及餐饮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

1、投标人项目的交通分析包含且不限于以下主要工作内容:

1)报告编制:包括项目的规划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2)项目的调研;

3)报告的出版;

      4项目的评审;

      5)提供后续工作的相关服务

2、合同主要条款参照标准合同,部分内容参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作相应修改。

九、附件 (见下)

 

 

 

 

 

 

 

 

附件一:           

谈判申请及声明

 

致: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根据贵方谈判文件,我方愿遵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承担本项目的工作。  

2、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如有可能中标,我方接受此约束。

3、我方报价如下:

          项目方案规划设计的总费用为          

4、无条件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次谈判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同时承诺我方投标报送文件均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我方自愿放弃本次投标行为及中标权利。

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承诺将根据谈判文件与贵方签订书面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