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区无想山森林公园三期建设工程项目2#楼游客中心外部景观及周边配套设施亮化提升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人 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溧水区无想山森林公园三期建设工程项目已经立项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溧发改审[2015]33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 上海联合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 本招标项目概况:
1、标段名称:2#楼游客中心外部景观及周边配套设施亮化提升设计
2、项目地点:溧水区无想山
3、工程类型:中型工程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招标内容:确定取电位置、协助业主办理用电相关手续;与行业主管部门协商、明确亮化建设标准和相关技术要求;确定亮化效果、亮化灯具位置布局;总体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全过程跟踪服务;协助业主办理亮化移交手续等。
7、工程规模:建筑面积55000平方米。
三、 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资格后审将面向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 并且满足以下两项资质内容要求之一: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具有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备注:1)、投标人资质可承担设计内容必须符合本项目招标内容,否则资质做不合格处理。【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设计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等级:具有高级工程师资质。【提供有效身份证、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1、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自2018年4月2日至2018年4月9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6:30分(节假日除外),在上海联合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秦淮区公园路42号体育大厦905室)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 资格审查方法: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1-6条须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附件1)
(7)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需提供1)、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7年10月-2018年3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六、评分方法: 综合评估法
细则如下:
评分 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企业 (22分) | 技术实力 (2分) | 2 |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没通过不得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0.5分,没通过不得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0.5分,没通过不得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
以往业绩 (12分) | 12 | 投标人近三年内承担过一项工程造价250万元及以上亮化(含)设计项目的得4分;每增加1项得4分,最多得12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未能体现相关数据指标不得分)。 | |
获奖情况、信誉 (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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