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交通(二期)安全评估编制邀请报价文件
溧水区智能交通系统工程(二期)安全评估报告编制
邀标文件
建设单位(章):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发放日期:2017年5月23日
邀标文件
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对溧水区智能交通系统工程(二期)项目安全评估报告编制采用邀标的方式发包,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溧水区智能交通系统工程(二期)项目安全评估报告编制
项目概况:联网型信号灯系统、卡口型电子警察系统、反向卡口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中心增加服务器及存储等硬件设备,合计127个道口。
二、报价要求:
1、报价应是本邀标文件所确定及编制安全评估报告发生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2、上述项目根据目前咨询结果,应编制经路政部门认可的安全评估报告,各单位按照安全评估报告的编制费用报价。
3、安全评估报告编制费用控制价为 15 万元。
三、相应性文件要求
1、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5月26日10时30分;递交地点: 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溧水区中山东路59号123办公室);响应性文件 接收人: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响应性文件需密封递交,未密封的废标。
四、评审标准
本次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法确定中标单位。
五、付款方式
提交经路政部门认可的咨询成果后一次性付清。
六、附件 (见下)
附件一:
申请及声明
致: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根据贵方邀标文件,我方愿遵照邀标文件的要求承担本项目的工作。
2、我方报价如下:
项目安全评估报告编制费用为 。
3、无条件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次邀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同时承诺我方投标报送文件均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我方自愿放弃本次投标行为及中标权利。
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承诺将根据邀标文件与贵方签订书面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6、我方指派 为 该项目安全评估报告编制负责人。
7、我方承诺投标单位、合同签订单位及发票开具单位为同一单位。
8、我方承诺于30日内出具报告。
投标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