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区无想山森林公园三期工程项目环评信息公示

2018-04-11 17:05:23 lscjjt 13

溧水区无想山森林公园三期工程项目环评信息公示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溧水区无想山森林公园三期工程项目

项目概要:1)区内道路改造工程

无想山森林公园三期区内道路,整体为南北走向,工程起讫桩号:K0+009.871K1+120.257,全长1110.386m

本项目现状道路为宽度为4.5m,为沥青加罩路面,根据钻芯取样资料,原路面结构为:(56cm沥青碎石+520cm碎石+回填土。本次对老路进行改造的主要内容为:仅对道路起点(无想山寺)~道路终点(无想山冬竹农家乐)。即2个接点处的道路路段进行改造。

本次道路接点处路面改造不属于无想山森林公园一级管控区范围。其中一级管控区范围为:无想山区域,溧水区林场平山分场—马鞍山—小周村—大山下村—朱山凹村—宋家村—沿山脚—溧水区林场秋湖分场分界线—东山头村—石岗村—杜城王村—半山村—平山分场(不包括无想山森林公园中无想寺庙、天池等景点周边区域)。

2)珍珠南路入口、246省道入口景观改造工程:

.土地征用及附属物(山林)补偿;②.主体工程建设;③.绿化工程建设;

  .硬质铺装工程;⑤.生态停车场;⑥.水电亮化工程

3)天水合景观改造工程:

.绿化工程;②.硬质铺装工程;③.生态停车场;④.功能建筑;⑤.天水飞桥;⑥.飞水桥;⑦.景观小品;⑧.水电亮化;

项目施工期采取的环保措施有: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现场堆土要及时清理、清运,无法及时清理的地段可采在干土上喷水或覆盖等方法,防止尘土飞扬;装卸物料(如水泥、沙等)时应尽量降低高度以减少冲击扬尘污染;职工用餐施工单位组织员工就近在附近单位联系就餐或外购。施工过程中对成品混凝土采用密封罐车运输,尽量使用密封性能好的设备进行沥青的铺设,减轻沥青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

②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入工地附近化粪池处理后达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废水设置临时废水沉淀池一座,收集施工中所排放的各类废水,在沉淀一定时间后,作为施工用水的一部分重复使用。

③施工挖掘产生的土方以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渣土,由施工单位或承建单位和市容局渣土办联系外运。渣土运输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的规定,运土车辆应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路线进出施工场地,沿途应注意保持道路的清洁,应尽量减少装土过满、车辆颠簸等造成的渣土倾撒。

④施工过程中废土、弃石占地将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但这些影响是暂时、局部的,只要施工期加强管理,废土、弃石及时清运,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损伤的土地,覆土绿化,植树造林,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可以减少甚至消除。

⑤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项目场地路基开挖、取土、弃土使得原有的土地结构受到破坏和改变,进而还造成原土移位、松散,原植被遭到破坏,地表裸露,改变土壤的可蚀性及植被状态,其土壤的抗蚀性、抗雨水冲刷性降低,另外,弃土石在运输过程中,不加遮盖或过高装载,造成运输中的遗散会导致水土流失。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将对施工中受到破坏的植被将逐步得到恢复和增加。所以拟建项目的建设对评价区的植物不会产生大的不利影响

建设项目运行期环境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建设带来的主要生态损失为植被损失等。本项目的社会效益主要表现为旅游收入增长收益、经济促进收益、生态环境效益收益,前二个效益可以量化估算,而后一个效益无法量化估算。生态环境损失远远小于社会经济价值,该项目在环境效益分析上而言是可行的。

 

2、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溧水区无想山森林公园三期工程项目

联系人:张强

联系电话:13813077154

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沈工

邮件: 1078457687@qq.com

电话: 18652051818

传真:025-85395495

3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选址可行性和规划相容性分析:从本项目周边的环境质量状况和区外污染源的分布情况,分析项目选址的环境合理性;本项目的用地性质是否符合溧水区白马镇总体规划和相关规划。

 工程分析和污染防治措施:根据项目工程特征以及建设项目周围的环境要求,本评价在做好环境现状质量调查和同类项目类比调研的基础上,进行运行期废气、污水、固废、噪声的环境影响分析;为项目环境管理提供审批依据,为项目工程设计提供技术支持。

4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

3)您是从何种信息渠道了解该项目的信息;

4)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6)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5、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将意见提交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1)直接致电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2)将意见传真至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

3)将意见邮寄至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

4)发送电子邮件至评价单位